*海外申请人请参考此页。
接受申请 | 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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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测试(如适用) | 通常于完成申请程序后的三周内进行 |
公布录取/有条件录取结果 | 于2025年7月底以电子邮件公布 |
缴交费用, 签证及学生宿舍申请[注1 - 3] | 截止日期/相关指示将于电子录取邮件列明 |
入学注册及迎新活动 | 8月底至9月初(暂定) |
开课 | 9月初(暂定)[注4] |
备注:
身份证明文件 | 内地居民身份证 / 証件照片 |
学历文件 |
持往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成绩
本科、专科或以上程度学历
持其他内地、香港或境外的学历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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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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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香港法律规定,凡没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拟来港就读人士,都必须在来港前取得由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入境处)签发有效的学生签证/进入许可。凡持有有效的香港特区学生签证/进入许可者,均定义为「非本地学生」。
现时,持有以下(并不限于)任何由入境处发出的证明文件的人士,均不会被当作为非本地学生:
如你持有上述文件,请按此处
根据现时香港入境条例,这项入境安排并不适用于阿富汗丶柬埔寨丶古巴丶老挝丶朝鲜丶尼泊尔及越南的国民。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如需更多有关签证的资料,请查阅香港入境事务处网页。
本地及非本地学生的入学申请会按照不同的入学机制处理,如申请人的身份在递交申请后有所改变,申请人以原来的身份所获得的录取资格亦有可能被取消,而入学申请将会按情况被转至学生所属的入学机制再作处理。
具特殊情况申请人须参加面试或个别评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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