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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及重要日期(内地申请人)

重要日期

招生日程及安排 — 2025年9月入学(内地申请人适用)


*海外申请人请参考此页

接受申请 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7月9日
面试/测试(如适用) 通常于完成申请程序后的三周内进行
公布录取/有条件录取结果 于2025年7月底以电子邮件公布
缴交费用, 签证及学生宿舍申请[注1 - 3] 截止日期/相关指示将于电子录取邮件列明
入学注册及迎新活动 8月底至9月初(暂定)
开课 9月初(暂定)[注4]

备注:

  1. 申请人需以指定方式缴交费用,邮寄赴港签证申请资料予内地及国际事务处(香港入境事务处审批签证一般需时约6 - 8个星期),并须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其他赴港就读相关手续(如适用)。
  2. 学生在未确认获得「香港学生入境签证/进入许可通知书」前,请勿购买前往香港的机票/车票或支付任何有关前往香港的费用。
  3. 由于职业训练局学生舍堂宿位供应有限,宿位的分配将根据需求情况以抽签形式决定。
  4. 学生上课日期可能因报名时间,签证申请或入学评核等原因而有所延迟。

 

申请手续

递交入学申请

  • 有意入读VTC全日制高级文凭课程的申请人,必须于申请截止日期前,透过「非本地生入学申请平台」递交入学申请及课程选择。申请人须先登记为该系统的用户,然后按照系统指示的步骤完成申请程序。请于申请表内提供常用及正确的电邮地址,所有重要资讯将透过该电邮地址发放给你。
  • 申请前你须预先准备以下文件: 
身份证明文件 内地居民身份证 / 証件照片

学历文件

持往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成绩

  • 由学信网认证半年内有效的高考成绩单


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考生

  • 各省巿考试院或微信小程序的高考查询成绩截图(你必须于高考结果公布后将成绩信息填写及上传至本系统,并于入学时亲身向学院职员出示登入後的正式成绩)


应届广东省或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考)考生

  • 学考成绩证书 或 学考查询成绩截图(你必须于学考结果公布后将成绩信息填写及上传至本系统,并于入学时亲身向学院职员出示登入後的正式成绩)

 

本科、专科或以上程度学历

  • 由学信网发出半年內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或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
  • 由学信网发出半年內有效的中国高等学校学生成绩验证报告
  • 毕业证书(如已毕业)

 

持其他内地、香港或境外的学历成绩

  • 官方发出并可供查验的学历文件、证书或成绩证明

其他文件

  • 英语语言能力考试成绩,例如雅思、托福等(如适用)
  • 其他学历、工作经验、学习经验及成就(如适用)
  • 有关残疾情况或特殊教育需要等证明文件(如适用)

 

  • 你只可递交一份入学申请。如你递交超过一份申请,学院只会处理其中一份。
  • 请于申请表内提供常用及正确的电邮地址,所有重要资讯将透过该电邮地址发放给你。
  • 递交申请后,如你的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请联系内地及国际事务处(iss@vtc.edu.hk)进行更改。

课程选择

  • 部分课程会在两个或以上的分校开设,你必须至少选择一个分校作为你的志愿。
  • VTC高级文凭课程当中,有34个专业课程为职专毕业生留港计划(VPAS)合资格的全日制高级文凭(两年制)课课程,请浏览内地及国际事务处网页内关于VPAS的资讯。
  • 当你完成课程申请及缴交申请费后,将不可更改课程及分校志愿。

申请费

  • 完成课程申请后,须自行透过「非本地生入学申请平台」於网上缴交申请费。申請人可使用支付宝或银联进行网上缴费。
  • 申请费為港币 500元(早鸟优惠 – 2025年1月31日或之前申请费为港幤200元)。
  • 未缴交申请费的入学申请将不获处理。所有已缴费用,概不发还。

面试及提供个人作品集

  • 申请高级文凭课程的申请人或须参加面试和筆試。面试或會以英语及中文进行。
  • 申请报读设计课程的申请人或须递交电子版的个人作品或作品副本供校方评审。设计作品须达到以下标准:
    • 能够展现申请人的创意潜能和设计能力;能够表现出思考形象化的技能;能够表现出对课程有充份兴趣及文化认知;
    • 作品所制作的时间和形式没有设限;
    • 以PDF档案递交,档案大小上限为10 MB;上载作品集至申请表上的「其他补充资料」栏目,并在内文附上不多于100字的作品创作概念阐述

公布录取结果

  • 合资格的申请能否被取录需视乎申请人的学历、工作经验及/或资历、面试表现(如适用)、其他学习经验及成就,以及课程学额供求情况。
  • 高级文凭课程录取结果将不迟于7月下旬以电子邮件公布。

接纳录取

  • 获录取之学生将获发个别电邮通知,并且必须于指定日期前按照缴费通知书指示缴付留位费及学生服务费(共港币7,000元)以确认接纳录取。学生同时须尽快提交所需文件,以便办理来港就读签证。

 

 

申请人须知

我是否非本地申请人?

 

按照香港法律规定,凡没有香港特区居留权入境权的拟来港就读人士,都必须在来港前取得由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入境处)签发有效的学生签证/进入许可。凡持有有效的香港特区学生签证/进入许可者,均定义为「非本地学生」。

 

现时,持有以下(并不限于)任何由入境处发出的证明文件的人士,均不会被当作为非本地学生: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 由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签发享有香港特区的居留权/入境权之证明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单程证)
  • 来港就业入境签证/进入许可证
  • 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证(获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签发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证时未年满18岁)
  •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签证/进入许可证)
  •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签证/进入许可证)
  • 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签证/进入许可证)
  • 无条件限制逗留(签证)

如你持有上述文件,请按此处


根据现时香港入境条例,这项入境安排并不适用于阿富汗丶柬埔寨丶古巴丶老挝丶朝鲜丶尼泊尔及越南的国民。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如需更多有关签证的资料,请查阅香港入境事务处网页。


本地及非本地学生的入学申请会按照不同的入学机制处理,如申请人的身份在递交申请后有所改变,申请人以原来的身份所获得的录取资格亦有可能被取消,而入学申请将会按情况被转至学生所属的入学机制再作处理。

具特殊情况的申请


具特殊情况申请人须参加面试或个别评核。

 

申请人具特殊教育需要

  • 申请人具特殊教育需要指申请人有下列特殊情况:听觉受损、视觉受损、肢体伤残、言语障碍、智障、精神病患、自闭症、器官残障/长期病患、特殊学习障碍、专注力不足/过度活跃。
  • 请在「非本地生入学申请平台」具特殊情况的申请补充资料栏列明任何特殊教育需要,并上载有关证明文件副本。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1. 申请人入学申请所填报的资料,其用途如下︰
    1. 处理一切有关职业训练局课程的入学申请及甄选事宜;及相关用途;
    2. 向本港或以外的有关院校/机构,索取申请人的公开试及校内试修业成绩;
    3. 索取申请人在职业训练局辖下院校及中心的成绩;
    4. 核对申请人申请纪录,以及核对申请人在职业训练局辖下院校及中心就读的纪录;
    5. 储存获取录的申请人资料于学生纪录系统;及
    6. 若申请人表示愿意收到职业训练局的资讯,则申请资料将被保留作有关用途。
  2. 职业训练局会把申请人的资料绝对保密,但可将申请人的个人资料,给予对本局有保密承诺的任何人士或其代表,用于(1)段所述的用途。
  3.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申请人有权︰
    1. 查阅职业训练局是否持有他/她的个人资料;
    2. 要求获得上述资料的复印本;及
    3. 要求职业训练局改正他/她的个人资料。
    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资料予职业训练局以识别身份,否则本局有权拒绝上述要求。
  4. 如欲查阅个人资料,你须以书面形式向职业训练局内地及国际事务处处长提出,地址如下︰
    香港湾仔活道二十七号职业训练局大楼十四楼内地及国际事务处
  5. 本局保留权利收取查阅资料所需行政费用。

协助宣传内地学生招生机构(协宣机构)名录

 

职业训练局现提供协宣机构名录(名录) 作一般性质及说明用途,职业训练局保留随时更新名录的权利。
 
该名录为协助职训局于内地进行宣传机构,并不等同为职业训练局代理机构也不表示相关的机构已获得职训局的推荐。用户可按此浏览“协宣机构作业指导原则”,以了解更多有关机构协助职训局招生宣传之事宜。
 
建议用户自行评估名录机构信息,并加以核实,以及在根据该等信息行事之前征询独立意见。

 

职训局及其机构成员提供的相关课程,可由用户自行报名。如客户需要其它服务,可谨慎选择相应的服务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