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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及重要日期(内地申请人)

重要日期

招生日程及安排 — 2025年9月入学(内地申请人适用)


*海外申请人请参考此页

 
接受申请 2024年11月27日至2025年7月9日
面试/测试(如适用) 通常于完成申请程序后的三周内进行
公布录取/有条件录取结果 于2025年7月底以电子邮件公布
缴交费用, 签证及学生宿舍申请[注1 - 3] 截止日期/相关指示将于电子录取邮件列明
入学注册及迎新活动 8月底至9月初(暂定)
开课 9月初(暂定)[注4]

备注:

  1. 申请人需以指定方式缴交费用,邮寄赴港签证申请资料予内地及国际事务处(香港入境事务处审批签证一般需时约6 - 8个星期),并须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其他赴港就读相关手续(如适用)。
  2. 学生在未确认获得「香港学生入境签证/进入许可通知书」前,请勿购买前往香港的机票/车票或支付任何有关前往香港的费用。
  3. 由于职业训练局学生舍堂宿位供应有限,宿位的分配将根据需求情况以抽签形式决定。
  4. 学生上课日期可能因报名时间,签证申请或入学评核等原因而有所延迟。

 

申请手续(应届内地高考 / 学考生适用)

递交入学申请

  • 有意入读的申请人,必须于申请截止日期前,透过「网上入学申请系统」递交入学申请及课程选择。申请人须先登记为该系统的用户,然后按照系统指示的步骤完成申请程序。
  • 申请前你须预先准备相关文件,包括高考 / 学考准考证、高中校内成绩单及设计作品集(适用于报读设计课程之人士)等电子档案,以便上传到网上入学申请系统。
  • 你只可递交一份入学申请。如你递交超过一份申请,学院只会处理其中一份。
  • 请于申请表内提供常用及正确的电邮地址,所有重要资讯将透过该电邮地址发放给你。
  • 递交申请后,如你的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请联系内地及国际事务处(iss@vtc.edu.hk)进行更改。

课程选择

  • 你须于递交入学申请时,选择申请入读的课程志愿。
  • 若你选择的课程在2个或以上的分校开办,你须至少选择一个分校志愿。
  • 当你完成课程申请及缴交申请费后,将不可更改课程及分校志愿。

申请费

  • 完成课程申请后,须自行透过「网上入学申请系统」中的网上支付平台缴交申请费。
  • 你可使用以下方法缴付申请费(注意:请勿以邮寄支票或现金方法付款)。你须自行保留缴费收据/缴费参考编号/打印交易结果作为付款纪录:
    1. 国内银联
    2. 支付宝
  • 未缴交申请费的入学申请将不获处理。
  • 所有已缴费用,概不发还。

面试及提供个人作品集

  • 申请高级文凭课程并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参加面试。面试一般以英语进行。
  • 申请报读设计课程的申请人须递交电子版的个人作品或作品副本供校方评审。详情请参阅有关课程的入学资料部份。

公布录取结果

  • 在录取过程中,主要考虑申请人的高考成绩及在面试中的综合表现(如适用),择优录取。
  • 高级文凭课程录取结果将不迟于7月下旬公布。

接纳录取

  • 获录取之学生将获发个别电邮通知,并且必须于指定日期前按照缴费通知书指示缴付留位费及学生服务费 (共港币7,000元 )以确认接纳录取。学生同时须尽快提交所需文件,以便办理来港就读签证。

申请手续(其他申请人适用)

递交入学申请

  • 请于申请截止日期前,透过「网上入学申请系统」递交入学申请及课程选择。申请人须先登记为该系统的用户,然后按照系统指示的步骤完成申请程序。
  • 申请前你须预先准备学历/资格证明/毕业证书/成绩单/设计作品集(适用于报读设计课程之人士)等电子档案,以便上传到网上入学申请系统。
  • 你只可递交一份入学申请。如你递交超过一份申请,学院只会处理其中一份。
  • 请于申请表内提供常用及正确的电邮地址,所有重要资讯将透过该电邮地址发放给你。
  • 递交申请及缴付申请费后,如你的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请联系内地及国际事务处(iss@vtc.edu.hk)进行更改。

课程选择

  • 你须于递交入学申请时,选择申请入读的课程志愿。
  • 若你选择的课程在2个或以上的分校开办,你须至少选择一个分校志愿。
  • 当你完成课程申请及缴交申请费后,将不可更改课程及分校志愿。

申请费

  • 完成课程申请后,须自行透过「网上入学申请系统」中的网上支付平台缴付申请费。
  • 你可使用以下方法缴付申请费(注意:请勿以邮寄支票或现金方法付款)。你须自行保留缴费收据/缴费参考编号/打印交易结果作为付款纪录:
    1. 国内银联
    2. 支付宝
  • 未缴付申请费的入学申请将不获处理。
  • 所有已缴费用,概不发还。

提供学历证明

  • ​你须于申请截止日期前将学历(例如往届高考、海外高中、大专、大学等)及成绩输入并将毕业证书及成绩单电子档案上传到「网上入学申请系统」的入学资料部份。

面试及提供个人作品集

  • 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须参加面试。面试一般以英语进行。
  • 申请报读设计课程的申请人须递交电子版的个人作品或作品副本供校方评审。详情请参阅一般入学条件

公布录取结果

  • 在收到你的入学申请后,我们会按递交申请先后的方式即时作出处理,并会发电邮通知你有关录取结果。录取结果将不迟于7月下旬公布。

接纳录取

  • 获录取之学生将获发个别电邮通知,并且必须于指定日期前按照缴费通知书指示缴付留位费及学生服务费(共港币7,000元)以确认接纳录取。学生同时须尽快提交所需文件,以便办理来港就读签证。

 

申请人须知

我是否非本地申请人?


没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拟来港就读人士,均定义为「非本地学生」。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教育局就专上课程收生有关本地学生的定义,持有以下任何证明文件的人士,均不会被当作为非本地学生:

  •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 由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签发享有香港特区的居留权/入境权之证明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往港澳通行证(单程证)
  • 来港就业入境签证/进入许可证
  • 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证(获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签发受养人签证/进入许可证时未年满18岁)
  •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签证/进入许可证)
  •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签证/进入许可证)
  • 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签证/进入许可证)
  • 无条件限制逗留(签证)

如你持有上述文件,请按此处


根据现时香港入境条例,这项入境安排并不适用于阿富汗、古巴、老挝、朝鲜、尼泊尔及越南的国民。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如需更多有关签证的资料,请查阅香港入境事务处网页。


本地及非本地学生的入学申请会按照不同的入学机制处理,如申请人的身份在递交申请后有所改变,申请人以原来的身份所获得的录取资格亦有可能被取消,而入学申请将会按情况被转至学生所属的入学机制再作处理。

具特殊情况的申请


具特殊情况申请人须参加面试或个别评核。

申请人具特殊教育需要

  • 申请人具特殊教育需要指申请人有下列特殊情况:听觉受损、视觉受损、肢体伤残、言语障碍、智障、精神病患、自闭症、器官残障/长期病患、特殊学习障碍、专注力不足/过度活跃。
  • 请在「网上入学申请系统」具特殊情况的申请补充资料栏列明任何特殊教育需要,并上传有关证明文件副本。
 

申请人资料用途

  1. 申请人入学申请所填报的资料,其用途如下︰
    1. 处理一切有关职业训练局课程的入学申请及甄选事宜;及相关用途;
    2. 向本港或以外的有关院校/机构,索取申请人的公开试及校内试修业成绩;
    3. 索取申请人在职业训练局辖下院校及中心的成绩;
    4. 核对申请人申请纪录,以及核对申请人在职业训练局辖下院校及中心就读的纪录;
    5. 储存获取录的申请人资料于学生纪录系统;及
    6. 若申请人表示愿意收到职业训练局的资讯,则申请资料将被保留作有关用途。
  2. 职业训练局会把申请人的资料绝对保密,但可将申请人的个人资料,给予对本局有保密承诺的任何人士或其代表,用于(1)段所述的用途。
  3.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申请人有权︰
    1. 查阅职业训练局是否持有他/她的个人资料;
    2. 要求获得上述资料的复印本;及
    3. 要求职业训练局改正他/她的个人资料。
    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资料予职业训练局以识别身份,否则本局有权拒绝上述要求。
  4. 如欲查阅个人资料,你须以书面形式向职业训练局内地及国际事务处处长提出,地址如下︰
    香港湾仔活道二十七号职业训练局大楼十四楼内地及国际事务处
  5. 本局保留权利收取查阅资料所需行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