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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114704
飛機維修工程高級文憑


飛機維修工程高級文憑
課程宗旨

本課程旨在培訓學生將來成為擁有「航空器維修執照B1.1航空機械專業 或 B2*航空電子專業」資格的飛機維修工程師或技術員,從而滿足香港、中國或亞洲區內不斷增長中的航空業之人力需求。

IVE(青衣)是香港民航處核准之飛機維修訓練機構。航機運作及維修具有國際性或跨境之互相聯系和認可特性,為了讓學生可擴闊視野,吸收及交流國際經驗和心得,學生需要在香港太古飛機工程有限公司、廈門太古飛機工程有限公司、廣州民航職業技術學院及/或其他飛機維修機構進行實幹訓練。

本課程著重通識教育、語文訓練、全人發展和職場工作體驗,為學生畢業後繼續升學或就業作更佳裝備。

類別
職專畢業生留港計劃
修讀期
2 年
上課形式
全日制
開辦院校/上課地點
IVE (青衣)

入學條件

請參考一般入學條件

就業

本課程是依據香港航空要求第66部的學術標準而設計,培訓學生將來成為擁有業界認可資格的飛機維修工程師或技術員。畢業生可於各飛機維修公司、航空客運、貨運公司或有關之機構 / 公司等工作。畢業生可投考本港或海外大學的全日制或兼讀制學位課程繼續進修。

 

香港飛機工程有限公司〔港機工程〕及本學院合作推行一項飛機維修實訓計劃,成功被甄選參與此計劃的學生可在其公司內接受實習訓練。

銜接安排

畢業生可升讀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學院(THEi高科院)以下課程:

  1. 飛機工程(榮譽)工學士


畢業生可報讀下列本地大學開辦的相關(榮譽)工學士學位課程:

  1. 香港大學
  2. 香港科技大學
  3. 香港中文大學
  4. 香港理工大學
  5. 香港城市大學
  6. 香港都會大學
  7. 香港浸會大學
  8. 香港教育大學


畢業生可申請報讀由 VTC 才晉高等教育學院 (SHAPE) 及澳洲墨爾本皇家理工大學合辦的應用科學 (航空) 的銜接學士學位課程 #。有關註冊編號,請參閱SHAPE網頁內相關的課程頁面。[内地來港生不適用]

視乎畢業生的個別情況,他們在入讀相關學位課程時,可申請不同程度的學分豁免。

大部分海外大學均認可本地高級文憑學歷,下列大學更設有認可/銜接安排:

  1. 1. 英國雪菲爾大學
  2. 2. 英國史雲斯大學
  3. 3. 英國利物浦大學

# 個別僱主可酌情決定是否承認本課程可令學員獲取的任何資格。

專業認可

本課程獲香港特區政府民航處核准為航空器維修訓練課程。
 
本課程已獲香港工程師學會承認為符合其仲會員的學歷要求。
 
飛機維修專門課程部分學費退還計劃:
本課程畢業生若符合相關條件,即有資格申請此計劃。成功申請人可獲一次性退還上述飛機維修工程高級文憑學費總額的50%,每宗金額上限為港幣50,000元 (兩者以較低為準)。

詳情請瀏覽:https://www.tlb.gov.hk/tc/highlights/transport/20140401-02.html

註解

1. 學生或須於其他 VTC 院校上課。VTC 可因應情況取消任何課程、修正課程名稱、內容或更改開辦課程的院校 / 分校 / 上課地點。
2. 課程覆核將於 2025 年進行。課程內容會因應情況作出更新。
3. 詳情請與 IVE (青衣) 工程學系聯絡:
    電話號碼:2436 8641
    電郵地址:ty-eng@vtc.edu.hk
4. 其他資訊:

  • 學生需參與由 IVE 統一安排於本港或國內舉行約 210 小時額外培訓和實習。學生需繳交額外費用 (在 2024/25 學年,此費用為港幣 28,100 元,以供參考,每年培訓費用或會有所調整) 。學生資助 / 貸款計劃一併涵蓋是項費用及學費。因應適航要求,有關行業僱主或對僱員有一定的身心要求,申請人務需注意。
  • 在國內實訓時,學生可獲提供住宿。學生需自付香港至實訓地點來回之交通費及在當地之生活費。

5. 學生畢業後,如選擇考取 HKAR-66 航空器維修執照 - 航空器維修執照 B1.1 航空機械專業或 B2* 航空電子專業,需要在認可的飛機維修機構內累積足夠的實務時數,以符合香港民航處的要求。

課程內容

第一學期:
必修單元:
•    工程科學基礎
•    數學、物理及氣體動力學
•    飛機電學及電子學基礎
•    工程專業實習 
•    基礎職場英文傳意:高效口語溝通
•    基礎職場英文傳意:數碼文書寫作
•    全人發展 - 心智轉換:實踐個人成長與效能
•    資訊科技精要 - 精明生活

 

第二學期:
必修單元:
•    數碼技術及電子儀器
•    材料及硬件 (甲)
•    材料及硬件 (乙)
•    飛機維修實務 (甲)
•    專業職場英文傳意:故事營銷與求職
•    全人發展 - 21世紀工作才能

 

第三學期:
必修單元:
•    飛機飛行力學與結構及系統 (I)
•    航空法例、人為因數及項目管理
•    專業職場英文傳意:計劃書與報告寫作

航空機械專業B1.1分流:
•    飛機維修實務 (乙) (B1.1)

航空電子專業B2*分流:
•    電子學基礎 (航電)
•    動力學

 

第四學期:
必修單元:
•    職業中文傳意:普通話對話與匯報
•    專業職場英文傳意:推銷及游說簡報
•    全人發展 - 合作、團隊與社會參與
•    共同選修單元
•    增潤單元 A

航空機械專業B1.1分流:
•    飛機發動機 (甲)
•    飛機發動機 (乙)
•    螺旋槳
•    飛機結構

航空電子專業B2*分流:
•    飛機飛行力學與結構及系統 (甲) (航電)
•    飛機飛行力學與結構及系統 (乙) (航電)
•    數碼技術及電子儀器 (航電)

 

第五學期:
航空機械專業B1.1分流:
•    飛機專業實習及維修工程實幹

航空電子專業B2*分流:
•    航空電子專業實習及維修工程實幹

 

第六學期:
必修單元:
•    職業中文傳意:普通話報告與紀實文書
•    飛機飛行力學與結構及系統 (II)
•    飛機系統
•    增潤單元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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