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致非本地學生的重要通知(詳情)
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現行條例,以學生身份來港的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佣工作。
不過,修讀全日制經香港本地評審的學士學位課程(包括THEi)的非本地學生,只要修業期不少於一個學年,可以從事與學科/課程有關,並經院校安排或批准的實習工作,但須符合入境事務處的有關條件。
修讀全日制經香港本地評審的本地高級文憑課程(包括IVE、HKDI、HKIIT及ICI)的非本地學生,只要修業期不少於兩個學年,亦可申請從事強制性及與學科/課程有關,並經院校安排或批准的實習工作,但須符合入境事務處的有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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